glise 发表于 2010-11-11 15:52

抗震设防类别、地震设防烈度、建筑物安全等级

问一个入门级的问题
抗震设防类别、地震设防烈度、建筑物安全等级 三者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lzpmyzx 发表于 2010-11-23 14:47

仅在下的个人理解:
抗震设防类别:不同的设防类别对应不同的设防标准,如:
      以甲类建筑为例,当为甲类建筑时,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 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 度时,应符合比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地震设防烈度:以重现期为475年或50年超越概率为10%的地面峰值加速度作为该地区地震强弱的标志值称为“设防烈度地震表面峰值加速度”,当确定了各个地区的地震标志值后,就可以对一个国家各个地区作地震分区,目前中国的分区为6个区,即:6度区(0.05g)、7度区(0.10g)、 7度区(0.15g)、 8度区(0.20g)、 8度区(0.30g)、 8度区 (0.40g),也就是地震设防烈度。
其实,“烈度”这个词已经失去了它原有的表象学意义,你可以去查下它原来的意思,之所以没有改是由于人们已经习惯用“烈度”这个词来表达,其实与称I、II、III、IV.....或者A、B、C、D...是没有区别的
建筑物安全等级:这个是根据结构的使用年限来定的,不同的安全等级对应不同的结构重要性系数,自己去查下规范吧,其实目前的重要性系数增加0.1,可靠指标约增加0.5,设计使用年限100年的建筑和50年的均可采用不小于1.1的重要性系数来提高结构的安全性。

上面3者间的关系?hehe   就是三个不同的名词

 

binluocivil 发表于 2011-7-10 09:23

顶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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