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土的基本概念
软土的定义各专业技术部门都不尽相同,国内外也均无统一的结论。Terzaghi和Peak(1967)将无侧限抗压强度小于25kPa的粘土作为“很软的”,将无侧限抗压强度在25~50kPa间的粘土作为“软的”。Broms,B(1981)则把软粘土定义为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25kPa的粘土。
软土一般的定义是:与土质、工程性质相关的高孔隙比、大含水量、低强度、高压缩性及低渗透性的以粘性土为主的软弱土层的统称。
而我国《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规定: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1.0,且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的细粒土应判定为软土,包括淤泥、淤泥质土、泥炭、泥炭土等。一般情况下,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1.5的粘性土,称为淤泥;当含水率大于液限并且孔隙比大于1.0小于1.5时称为淤泥质土,当土的有机质含量>5%时称为有机质土,有机质含量>60%时称为泥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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