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传感器校正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wdhd 于 2016-7-14 10:14 编辑我是搞职业卫生工作的,测量手传振动用的是B&K公司生产的2513积分振动测试计。该设备配有好多灵敏度的传感器,有3.15pC/g的,也有9.84pC/g的。我通常使用3.15pC/g的传感器。
测量时,选择仪器上的“Acc”加速度档,读值范围在120dB~1180dB。同时对应的是RMS-1s。测得后的结果(如135dB),需要进行一些调整。其中之一就是对传感器校正。老同事给出这样的公式:20lg(3.15/10),得出来的结果是-10(人家告诉我单位是dB,对不对?为什么?)。然后要用这个135加上绝对值10,得145dB。然后再进行后续的计算。
我不明白3.15pC/g的传感器和标准灵敏度传感器(10pC/g)的这种校正有什么道理。我知道20lg(a/a0)是加速度级的推导公式,可灵敏度的校正怎么和这个公式挂上钩了呢?再有就是校正后得出来的-10是一个什么含义?如果说因为3.15pC/g的传感器灵敏度较10pC/g的传感器低,可能在测量时损失一些数值,可是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校正计算对测得的结果进行调整呢?
很困惑!我不是搞工程的,对这些东西总是隔靴搔痒一般。
见笑了!急盼回复!!
谢谢!
本帖最后由 wdhd 于 2016-7-14 10:14 编辑
正如你算的,3.15pc/g 比较标准10pc/g要相差20lg(3.15/10)=-10dB,
你用较低灵敏度的传感器测得135dB,用标准传感器测应当是145dB了.
系统默认10pC/g的灵敏度,你用了3.16pC/g的,相当于输入电压降低了10dB,读出的加速度值也降低了10dB,所以要加上10才对
十分感谢!!!
本帖最后由 wdhd 于 2016-7-14 10:14 编辑非常感谢楼上两位朋友的回复。
看来这样的校正还是有理论依据了。
对于我这个专业的来讲,只能了解皮毛而已。
以后会多和大家学习的。
再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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