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度、频率计权加速度、等能量频率计权加速度
一、均方根值加速度(加速度有效值,针对单一频率定义的量) 注:1、a0为振动加速度的最大值,而此处T应理解为一个振动周期。相对考查一段时间的振动效果而言,一个振动周期T仍可理解为“瞬间”,所以加速度有效值可以理解为一个瞬间量,而与此相应的频率计权加速度也是“瞬时”量。
2、此参数是针对单一频率的振动定义的参数。
3、不特别指明时,“振动加速度”一般指的就是均方根值加速度或加速度的有效值。
二、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ahw,针对复合频率定义的瞬时量) 根据人体对不同频率振动的感觉响应及产生的生理效应规律进行计权的加速度,简称计权加速度(瞬时量)。
awh——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m/s2
ahi——1/1或1/3倍频程第i频段实测的加速度均方根值,m/s2
Ki——1/1或1/3倍频程第i频段相应的计权系数
n——1/1或1/3倍频程总频段数
三、加速度级 其中:a0为参考加速度,10⁻⁶m/s2。
四、频率计权加速度级 Lhw——频率计权加速度级
Lhi——1/1或1/3倍频程第i频段实测的加速度级均方根
注:新标准不再推荐使用用“振动级”来表示的振动量。见《机械振动与冲击人体暴露 词汇》(GB/T 15619-2005)
五、等能量频率计权加速度(时间平均量) 在某一规定时间内的频率计权加速度的能量平均,称为该时间内的等能量频率计权加速度,简称等能量计权加速度。
Tv——接振时间
ahw(t)——t时刻计权加速度
如果接振时间分为几个具有不同计权等能量计权加速度的时间段,则在接振时间内的总等能量计权加速度为:
ti——各时间段时间
Tv——各时间段时间总和
(ahw)eq(i)——第i个时间段等能量计权加速度
注:该参数类似于噪声中的等效连续A计权声级LAeq。
1. 4小时等能量(频率)计权加速度(相对暴露剂量)
手传振动的评价是以日接振量(日振动暴露剂量)作为评价基础。日接振量应定义为:工作日内对接振时间的等能量计权加速度的平方与工作日内实际的接振时间的乘积,即(ahw)eq × Tv。而实际应用中,往往把不同日接振时间Tv的日接振量均转化为相当于4小时接振时间的等能量计权加速度,以便进行评价比较。这便是所谓的“4小时等能量计权加速度”。
其中:
T4——4小时
Tv——日接振时间
说明:4小时等能量计权加速度虽然其单位为加速度单位m/s2,但与频率计权加速度、等能量计权加速度等具有本质的不同。前者体现的是日接振量这样一个概念(体现了振动强度与时间两个因素);而后者只是体现了振动强度一个方面。
“4小时等能量计权加速度”通俗定义:
将一个工作日内超过或不足4小时的等能量计权加速度转化为相当于4小时的等能量计权加速度,通过这样一个具有统一“日接振时间”(每天4小时)的等能量(等效)计权加速度指标,或者说,通过一个“相对日暴露剂量(日接振量)”指标,来比较或评价日振动暴露剂量水平。
2. 8小时等能量(频率)计权加速度(相对暴露剂量)
把具有不同接振时间的日接振量转化为相当于8小时接振时间的等能量计权加速度。
其中:T8——8小时
说明:卫生部负责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以及《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手传振动》(GBZ/T 189.9-2007)均将4小时等能量计权加速度作为评价手传振动的指标。而国家质量检验监督检疫总局负责的国家标准《机械振动 人体暴露于手传振动的测量与评价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14790.1-2009)将8小时等能量计权加速度作为评价手传振动的指标。不过二者可转换:
来源:由声振之家公众号综合整理自《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和《机械振动 人体暴露于手传振动的测量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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