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17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生410名左右(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招生专业与导师信息查看《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导师介绍。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二、招生方式(一)直接攻博直接攻博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是面向校内全日制学术型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根据《南京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规定》进行选拔。(三)公开招考1、公开招考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按照“申请审核”方式遴选博士生。(《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2、公开招考含专项计划招生。我校专项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计划”。(1)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定向就业),招生专业为我校各博士招生专业。(2)我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下达的计划,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进行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招生人数为30名左右,招生专业见《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3、公开招考(除专项计划外)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就业(非在职)博士生。对于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科研)成果较为突出、招生导师认为具有较强培养潜质且同意推荐的在职人员申请报考,由学校统一审核同意后,方取得报名资格。4、我校各学院用于公开招考的招生计划参见附表(附件2),各学院导师的招生名额有限,报名前考生必须向报考学院和导师进行咨询,了解报考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报名。三、公开招考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硕士学位;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须最迟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3、同等学力者必须具备下述各项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计算到博士生入学之日);(2)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以下成果: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在前三位,或出版过专著,或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两篇;(3)已进修完成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生学位课程(由研究生院(部、处)出具课程成绩单)。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7、符合《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四、关于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合作招生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6〕11号)文件精神,省产业教授作为第二导师与我校相关学院博导合作招收和指导博士研究生。相关招生信息详见《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合作招收博士生产业教授名单》(附件3),请考生与校内导师和产业教授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报考。五、公开招考时间安排(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7日~12月4日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具体手续和办法请上网查询,网址为http://202.119.84.31/open/recruitxlbs/signin.aspx3、报名材料(仅需电子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档(以“考生姓名+博士报名材料”命名,如张三博士报名材料)于12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院邮箱(联系方式见附表):(1)《南京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4);(2)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有硕士毕业证书,附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有本科毕业证书,附复印件一份)及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7)已公开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一份;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请提供复印件一份;(8)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9)考生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二)资格审核2016年12月12日~12月18日,各学院组成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提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三)综合考核2016年12月19日~2017年1月6日,具体安排见各学院通知。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政治理论课和报考学科专业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见学院通知。(四)相关费用:报名费120元,综合考核费80元。缴费方式:报名费120元,请于12月7日~12月11日登陆网上缴费平台,逾期未交视为报名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12月19日~12月22日登陆网上缴费平台,交纳综合考核费80元。缴费网址http://cwcmh.njust.edu.cn/payment/(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直接登录即可,无需注册。如无相关银行请选择“银联在线支付”方式,如有疑问请见网站内“帮助信息”)。六、录取1、我校根据2017年招生规模、考生申请材料和综合考核成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由我校与考生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定向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录取的考生可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七、学制、学费及奖助1、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博士生收取学费,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3、学校面向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建立了多元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学校奖助学金生均39000元/学年,具体见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4、学校每年资助部分优秀博士生赴国外学术交流,资助博士生参加国内博士生学术会议等。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批准后可至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在读博士生可申请南京理工大学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基金,其中成绩突出者,还可获得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助。八、其他1、如教育部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2、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3、对于采用不正当手段及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视具体情况对其作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相应处理。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5-84303162传真:025-84315498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94单位代码:102883、各学院联系及咨询方式
学院姓 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njust.edu.cn
机械工程学院成畅8431592818936035696yz101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张红雨8431537818936033005yz102
化工学院张聚沛8431550618936033059yz103
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李程8431543118936035369yz104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韩珂8430578918936033032yz106
经济管理学院王惠霞8431566518936033136yz107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严菊琴8431598918936033109yz108
自动化学院彭栋84318726yz110
理学院黄宏坤8431513318936065570yz113
马克思主义学院王赫8431456718936033011yz11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杜香芹8431498518936033185yz116
知识产权学院朱力影8430338918936033227yz119
瞬态物理重点实验室付希8431564618936033063yz121
先进发射协同创新中心陈文武8431592218936033216yz124
格莱特纳米研究所刘菁菁8430340018936032802liuji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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